招标文件
一.招标单位: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验收鉴定书》
三.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四.投标邮寄地址:鞍山市腾鳌经济开发区奥虹街6号,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报价方式:一次报价
七.要 求 :
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有关规定,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验收鉴定书》,并负责专家评审工作。
八.完成时间:(同等条件下完成时间短优先)
九. 投标单位资格: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能力的相关单位
十.投标文件要求:
1、数量:一式三份(投标文件封皮及报价单上面必须有单位公章及代理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表(见附件)
十一.结算方式
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40%作为预付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送审稿提交前付合同款30%;验收后付合同款30%。(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二.无效投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超出经营范围的;
2.投标方与招标方有利害关系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报价单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其他重要信息的;
6.投标单位互相串通制定价格同盟或所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格的;
7.向招标方工作人员私下打探评标消息的;
8. 投标文件未准时邮寄或送达公司的;
11.从事其他任何影响招标方正常评标工作的。
十三. 声明:
本次招、投标文件将作为中标方与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订立合同的附件,订立合同时不再声明。
项目详细内容联系人:徐岩
联系电话:19904200222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