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告》(2020年第9号),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列入“辽宁省2020年度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信息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3810811343842 | 法定代表人 | 张鹰 |
生产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奥虹街6号 | ||
所属行业 | 精细化工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俐卓18041200165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染料、有机颜料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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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 名称 | 年使用量 | 用途 |
氯苯 | 192t/a | 生产 | |
乙醇 | 398.4t/a | 生产 |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 名称 | 年排放量 | 排放浓度 |
废水(COD) | 82.03t/a | 300mg/L | |
废水(氨氮) | 8.203t/a | 30mg/L | |
氯化氢 | 0.12t/a | ||
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 | 名称 | 年产生量 | 处置去向 |
活性污泥 | 250t/a | 阜新环发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
蒸馏残渣 | 400t/a | 阜新环发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废气(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危废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企业处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方法》相关规定,我公司于2020年08月将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将采取建立危废活性炭吸附、尾气回收装置、及危废委托给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等有效措施,尽量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产生,Z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现将公司生产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监督电话如下:
鞍山市环保局电话:0412-3294626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412-5065066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