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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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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t/a新型环保助剂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2021-12-13 14:42:50

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00t/a新型环保助剂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t/a新型环保助剂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情况予以公告,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t/a新型环保助剂中间体项目


建设单位: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光稳定剂中间体(氮氧化物系列产品)8200t/a,荧光示踪剂中间体(4-氯1,8-萘酐及甲氧基萘酰亚胺产品)1500t/a,并利用污泥和蒸馏残渣生产固硫剂产品780t/a。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鹏


联系电话:0412-5065066


地址:鞍山精细有机新材料化工产业园区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辽宁慧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698969099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由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并按表格要求填写。下载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 ... 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于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表格要求填写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0年5月10日前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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